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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十七届全国发明展览会参展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各有关单位:

  由中国发明协会、河北省科技厅和廊坊市人民政府主办,河北省发明协会、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和廊坊市科技局承办的第十七届全国发明展览会(新发明、新技术、新产品展览会)定于2007年9月24日至27日,在河北省廊坊市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届时省发明协会将组团参展,现将参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会日程安排

  9月22、23日报到、布展。

  9月24日至27日展出、技贸活动,同时举办“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论坛”、项目推介会、项目成交签约仪式等活动。

  9月27日下午举行闭幕式并颁奖。

  二、对参展项目的要求

  (一)在总体参展项目的技术构成上,既包括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与网络、生物工程与医药、环保和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等方面的现代高新技术和产品,又包括市场前景好的贴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

  (二)参展项目一般应从近期完成、已获得专利权或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项目中推选出,要提供专利证书和新产品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二)推荐有关药品、食品、化妆品、医疗机械类发明项目参展,要符合有关部委、行业的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各参展单位对参展项目要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质量。

  三、展览方式和费用

  (一)采用国际标准的展位(3米×3米),参展单位自行制作好展板(每块宽0.9米,高1.2米),并对参展项目做简明扼要地介绍;同时可以提供实物(外型长不超过1.5米,高不超过1米的样品或模型),可以配以图片及声像资料,以直观、形象地反映参展项目的技术特征和应用前景。

  (二)参展费用:

  展位费:每个展位收费4000元,统一由省发明协会支付;展板统一制作,费用自付。

  会务费:每位参展人员收费600元;中小学生参展可免交会务费,不享受相关待遇。

  四、报名截止日期:2007年7月30日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地有关单位和发明人参展。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130051)长春市文化胡同66号

  吉林省发明协会(702室)

  联 系 人:韩朔

  联系电话:0431—8905138

  传真:0431—8905138

  附件:1、第十七届全国发明展览会参展项目情况表

  2、第十七届全国发明展览会青少年参展项目情况表

  3、评奖委员审阅技术资料目录

  二00七年五月十四日


版权所有:吉林省发明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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