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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六届中国国际发明展览会参展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国家科学技术部批准,第六届中国国际发明展览会定于2008年10月16日至19日在苏州市国际展览中心举办。本届国际发明展览会由中国发明协会、发明者协会国际联合会(IFIA)、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苏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江苏省人民政府为支持单位,中国职工技术协会为协办单位。

  展览会展出内容以“节能减排,服务三农”为重点。届时省发明协会将组团参展,现将参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会日程安排

  10月14、15日报到、布展。

  10月16日至19日展出,在此期间将组织发明成果对接洽谈、IFIA举办有关活动等。

  10月19日下午举行闭幕式并颁奖。

  二、对参展项目的要求

  (一)参展项目重点突出“节能减排,服务三农”。既包括新能源、信息网络、生物工程、光机电、自动化、新材料技术产品,也可包括各种实用技术产品。

  (二)参展项目一般应从近期完成、已获得专利权或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项目中推选出,要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二)推荐有关药品、食品、化妆品、医疗机械类发明项目参展,要符合有关部委、行业的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各参展单位对参展项目要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质量。

  三、展览方式和费用

  (一)采用国际标准的展位(3米×3米),参展单位自行制作好展板(每块宽0.9米,高1.2米),并对参展项目做简明扼要地介绍;同时可以提供实物(外型长不超过1.5米,高不超过1米的样品或模型),可以配以图片及声像资料,以直观、形象地反映参展项目的技术特征和应用前景。

  (二)参展费用:

  展位费:每个展位收费4500元,统一由省发明协会支付;展板统一制作,费用自付。

  会务费:每位参展人员收费600元;中小学生参展可免交会务费,不享受相关待遇。

  四、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7月30日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地有关单位和发明人参展。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130051)长春市文化胡同66号

  吉林省发明协会(702室)

  联 系 人:韩朔

  联系电话:0431—8905138

  传    真:0431—8905138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国家科学技术部批准,第六届中国国际发明展览会定于2008年10月16日至19日在苏州市国际展览中心举办。本届国际发明展览会由中国发明协会、发明者协会国际联合会(IFIA)、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苏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江苏省人民政府为支持单位,中国职工技术协会为协办单位。

  展览会展出内容以“节能减排,服务三农”为重点。届时省发明协会将组团参展,现将参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会日程安排

  10月14、15日报到、布展。

  10月16日至19日展出,在此期间将组织发明成果对接洽谈、IFIA举办有关活动等。

  10月19日下午举行闭幕式并颁奖。

  二、对参展项目的要求

  (一)参展项目重点突出“节能减排,服务三农”。既包括新能源、信息网络、生物工程、光机电、自动化、新材料技术产品,也可包括各种实用技术产品。

  (二)参展项目一般应从近期完成、已获得专利权或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项目中推选出,要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二)推荐有关药品、食品、化妆品、医疗机械类发明项目参展,要符合有关部委、行业的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各参展单位对参展项目要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质量。

  三、展览方式和费用

  (一)采用国际标准的展位(3米×3米),参展单位自行制作好展板(每块宽0.9米,高1.2米),并对参展项目做简明扼要地介绍;同时可以提供实物(外型长不超过1.5米,高不超过1米的样品或模型),可以配以图片及声像资料,以直观、形象地反映参展项目的技术特征和应用前景。

  (二)参展费用:

  展位费:每个展位收费4500元,统一由省发明协会支付;展板统一制作,费用自付。

  会务费:每位参展人员收费600元;中小学生参展可免交会务费,不享受相关待遇。

  四、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7月30日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地有关单位和发明人参展。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130051)长春市文化胡同66号

  吉林省发明协会(702室)

  联 系 人:韩朔

  联系电话:0431—8905138

  传真:0431—8905138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国家科学技术部批准,第六届中国国际发明展览会定于2008年10月16日至19日在苏州市国际展览中心举办。本届国际发明展览会由中国发明协会、发明者协会国际联合会(IFIA)、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苏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江苏省人民政府为支持单位,中国职工技术协会为协办单位。

  展览会展出内容以“节能减排,服务三农”为重点。届时省发明协会将组团参展,现将参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会日程安排

  10月14、15日报到、布展。

  10月16日至19日展出,在此期间将组织发明成果对接洽谈、IFIA举办有关活动等。

  10月19日下午举行闭幕式并颁奖。

  二、对参展项目的要求

  (一)参展项目重点突出“节能减排,服务三农”。既包括新能源、信息网络、生物工程、光机电、自动化、新材料技术产品,也可包括各种实用技术产品。

  (二)参展项目一般应从近期完成、已获得专利权或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项目中推选出,要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二)推荐有关药品、食品、化妆品、医疗机械类发明项目参展,要符合有关部委、行业的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各参展单位对参展项目要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质量。

  三、展览方式和费用

  (一)采用国际标准的展位(3米×3米),参展单位自行制作好展板(每块宽0.9米,高1.2米),并对参展项目做简明扼要地介绍;同时可以提供实物(外型长不超过1.5米,高不超过1米的样品或模型),可以配以图片及声像资料,以直观、形象地反映参展项目的技术特征和应用前景。

  (二)参展费用:

  展位费:每个展位收费4500元,统一由省发明协会支付;展板统一制作,费用自付。

  会务费:每位参展人员收费600元;中小学生参展可免交会务费,不享受相关待遇。

  四、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7月30日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地有关单位和发明人参展。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130051)长春市文化胡同66号

  吉林省发明协会(702室)

  联 系 人:韩朔

  联系电话:0431—8905138

  传真:0431—890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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